•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3074032716
    桐城市律师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桐城市律师]

    当前位置 : 首页 > 合同纠纷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桐城市律师]

    * 来源 : * 作者 :
    1、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是以以内容:(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1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百8十2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1,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与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区别是什么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行为影响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定,而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或者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显然,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与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都包含着有关证券投资者在不真实情况的诱导下可能或实际作出不符合本人意愿的证券交易行为,因而存在着1定的联系。两罪存在着以下区别:1、主体不同,前者属于1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大多数为证券、期货投资者或从事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人,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即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行为人通过实施操纵市场行为来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制造虚假证券、期货行情,诱使其他投资者参与证券、期货交易,从而从中谋利,而后者是行为人通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或者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可见,1方面,两者的诱因不同,前者是不正常的证券、期货行情,后者是虚假信息或不真实的交易记录,另1方面,被骗者的主观过错存在着差别,前者的诱骗具有间接性,后者的诱骗具有直接性,因此,前者的被骗者的主观过错程度要高些,相应地承担更大的责任。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操纵证券和股票市场要达到1定条件才能构成犯罪,这种犯罪也是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重要犯罪行为之1。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