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来源 : * 作者 : 桐城市律师
1、试用期没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试用期没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1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没有试用期劳动期限如何界定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1用人单位与同1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以完成1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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