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变更的程序
关键词: 抚养权,变更,子女,程序
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哀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糊口的一方因患严峻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糊口的一方不绝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糊口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糊口,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合法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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