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
有限责任公司 发起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就是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
国家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并无直接的划定,但从国家对股东的划定和对股东最高限额的划定来望,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应留意如下几点事项: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既可以是国家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分或机构,企业法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集团,还可以是天然人,包括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公民个人;但国家有禁止或限制的特别划定者除外。
①国家可以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划定,国家可以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分,企业法人,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集团作为发起人,用国有资产出资应取得国有资产治理部分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转让,依照国家有关资产治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国家授权的部分或机构办理审批和产权转移手续。
②公民个人作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其范围是:农村村民;城镇待业职员;辞职,退职职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答应的离休,退休职员和其他职员。
国家机关在职干部,其他单位的在职职员,不得作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
③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公民个人作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只能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从事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贸易,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和科技咨询等行业的出产经营;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出产经营,不得出产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
(2)发起人的最高限额 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明确划定。
我国公司法划定: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假如公司的股东过多,公司难以协调股东之间的关系,运作难题,况且,在股东过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因而,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作了最高限额的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