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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桐城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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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桐城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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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刑法》第6十8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7十8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1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刑法》关于如何认定犯罪分子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规定的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为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中统1掌握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的认定,避免随意性,增加执法公正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2号】(以下简称《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对《刑法》规定的1般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进行了细化,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立功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化,《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对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的内容予以完善,详细列举了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的种种具体表现形式。《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3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1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5)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第4条具有下列情形之1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1)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6)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特别突出表现的;(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通过对比不难发现,《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增加了6种立功表现的情形,增加了1种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形即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做出这样的规定,便于司法实践中法律的统1实施,可以准确的判断种种立功行为,限制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维护法制的统1。立功作为1项刑罚奖励制度,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积极参与社会正义,积极寻求社会谅解,立功与其他刑法条文1起,在规定了哪些行为应该受到怎样的刑罚的同时,指出了1条怎样减轻处罚、获得社会谅解的赎罪之路,积极争取立功的机会,早日回归社会。因此在司法实务中,要从立法原意出发,结合社会实际,积极探索解决立功认定过程中的实际操作性问题,恰当的适用立功条款,引导犯罪分子回归道德、法律规范之中,同时形成揭露犯罪、发现犯罪、追究犯罪的良好风气,让罪犯直观的看到善恶奖惩的因果关系,从而建立1个遵纪守法、承担责任、崇尚正义的良好社会秩序。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法官需要严格依照法律来认定立功和重大立功,司法实践中法律的统1实施,可以准确的判断种种立功行为。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