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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城市律师讨论未关押人员能否取保候审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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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城市律师讨论未关押人员能否取保候审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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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关押人员能否取保候审未关押人员符合条件的话也是能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6十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1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2、取保候审的人要遵守什么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十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1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从这些内容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未关押人员是能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在《刑事诉讼法》第6十7条里有规定。以上就是律师之家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不明白,欢迎登录我们律师之家网网站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