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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城市律师聊聊血友病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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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城市律师聊聊血友病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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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血友病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血友病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需要根据实际病情进行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血友病只有属于严重情形,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才能适用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十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1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2、被取保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十1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十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血友病,如果情况危急,且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依法进行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串供。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师之家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