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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城市律师

    律师做无罪辩护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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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做无罪辩护的程序

    * 来源 : * 作者 : 桐城市律师

    律师做无罪辩护的程序

    1、律师进行无罪辩护的程序如下:

    (1)、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为其通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等。

    (2)、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案件审理阶段:律师可以对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陈述当事人无罪的事实和理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九十一条

    做无罪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

    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犯罪主体需达到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3、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

    4、案机关程序违法。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难以保证其真实与公正性,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极有可能出现差错。

    任何犯罪必须同时具有适格的犯罪主体、犯罪的故意和过失、侵犯了法律保护的犯罪客体,而且具有犯罪的客观行为,才可以认定犯罪成立,否则可作无罪辩护,本文第三部分无罪的法定事由可以作为实体辩护的主要依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护的,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庭审等阶段有不同的程序,例如收集证据、提出辩护意见、陈述当事人无罪的事实和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