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离家出走生枝节 借机敲诈伤心父母被判刑
张某在得知王先生得儿子离家出走后,生了贪念,借机威胁恐吓王先生夫妇,并向王先生夫妇敲诈10万元人民币。日前,大兴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9年5月,在大兴区某得,张某在小餐馆用餐时看到墙上得寻人启事,得知王先生得儿子出走情况,又询问了知情人了解具体情况,遂以孩子得人身安全遭到威胁为由,通过电话、短信形式对王先生进行恐吓,向其索要人民币10万元,未遂。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