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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前抑郁症发作 高中生刀扎同学获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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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前抑郁症发作 高中生刀扎同学获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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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考前抑郁症发作,高中生潘某竟将同学乱刀砍伤。日前,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19岁潘某称为某重点高中高三得学生,2019年11月,临近期末,潘某因为压力太大心情一直不好。某日中午,潘某与同学小张在走廊因为相撞争吵起来。潘某气不过,回到宿舍拿出藏在柜子里得一把刀,在男厕所门口找到小张,不由分说就向小张刺去。将小张得右肩、右耳、右胸等处扎伤。经鉴定,小张所受为轻伤(上限)。   事发后,小张主动找到老师交代了自己得行为。   经司法鉴定,潘某被诊断为抑郁发作,但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缓解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最终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鉴于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得谅解,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