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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城市律师

    认购协议是否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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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购协议是否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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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2013年5月25日,河南省某县住民张某与本地某房地产公司签署了认购协议书:张某认购房地产公司单位房一套,张某以认购金方式付出房地产公司15.5万元(总

      2013年5月25日,河南省某县住民张某与本地某房地产公司签署了认购协议书:张某认购房地产公司单位房一套,张某以认购金方式付出房地产公司15.5万元(总价约39万元),并在协议签署当日一次付清。

        

    张某过后相识到,房地产公司并未取得该商品房预售允许证。

        

      同年10月9日,张某患病需要用钱,要求与房地产公司排除认购协议书,退还认购金,被房地产公司拒绝,房地产公司认为张某单方排除合同属于违约,认购金属于定金不该当返还。

        

    张某无奈,向法院提告状讼。

        

      法庭审理历程中,法官认为,两边应否排除认购协议,需要解决两个问题。

        

      开辟商在不具备售房资格环境下签署的售房合同是否有用?我国都会房地产办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该当切合向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房产办理部分管理预售挂号,取得商品房预售允许证实的前提。

        

    《商品房贩卖办理措施》第22条规定:“不切合商品房贩卖前提的,房地产开辟企业不得贩卖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子用度。

        

    ”据此,房地产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资格的环境下签署合同,收取认购款违背了法令的强制性规定,属于不正当举动。

        

    按照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背法令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当事人缴纳的认购款是否属于定金?本案房地产公司认为张某所交的认购款为定金,在张某违约时不予返还。

        

    法庭审理中,法院对该意见不予支撑,依据在于:第一,定金作为法定担保方式,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而本案认购协议书中,并没有明确约定认购款为定金。

        

    第二,定金担保方式的责任负担应是两边的。

        

    交付定金一方在不履行约按时定金将不予以返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认购书中仅约定购房者违约时认购款不予返还,却未约定房地产公司一方的责任。

        

    第三,定金的数额不能超出法令规定。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凌驾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而本案中张某所交的15.5万元认购款已到达整个购房款的40%。

        

    我国按揭贷款的首付额度是总房款的30%,张某所交金钱已超出首付额度。

        

    张某根据合同约定交付了首付款,房地产公司开具了收条,应将认购款认定为购房款。

        

    在认定合同无效时,应将该购房款予以返还。

        

      法院经审理后讯断:张某与房地产公司签署的认购协议书无效,房地产公司应于讯断生效10日内返还张某所交认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