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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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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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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违约金,过高,买卖合同,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一般都会商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那么假如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题目,律师365小编收拾整顿了有关违约金的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入行了解。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商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哀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尺度适当减少;当事人以商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哀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要由原告方提出证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商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商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商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商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商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划定: 商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商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那么什么是违约金过低?合同法已有原则性划定,即以低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尺度,商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则为过低;本条司法解释也直接引用了合同法的过低的原则性划定,"当事人以商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哀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什么是违约金过高?合同法没有原则性划定,合同法支持的是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但什么是过分高于,实践中不便掌握。

         本条司法解释,对什么情况下属"违约金过高”,也即"违约金过高”的详细尺度作了明确划定。

         明文将"超过造成损失的30%”定为尺度,具有司法实践上的指导意义,可说是进步了处理详细案件时的可操纵性。

         以上就是本次律师365小编带给大家的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有关内容,但愿对您有所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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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文章收拾整顿时间"2017-04-1511:13:04”,该文章最新更新时间为2017年!内容收拾整顿自网络,若内容有误欢迎联系客服反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