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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件庭审前应该要留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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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件庭审前应该要留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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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庭审,留意,案件,离婚

         在诉讼离婚中,离婚案件庭审前需要留意有关事项才能保证庭审的顺利入行。

         那么,离婚案件庭审前应该要留意哪些事项?原告和被告在庭审前需要留意的事项有什么不同?下面由律师365小编为您解答。

         实务中,在法院庭审前应该要留意的事项: 1,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主要应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案件管辖的划定。

         当事人存在离开住所地情况的,需留意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向被告常常栖身地法院起诉的,应由原告提供被告至起诉时在该法院辖区内已连续栖身一年以上的证据。

         (2)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划定向原告住所地(或常常栖身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应由原告提供被告符合该条第(一)至(四)项划定情形的证据。

         (3)如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且没有常常栖身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现栖身地人民法院管辖。

         2,哪些案件应属于婚姻无效的诉由范畴?讼争案件存在《婚姻法》第十条划定的婚姻无效情形的,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支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的,起诉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的,诉由定性应为"婚姻无效”,而非"离婚”。

         3,属于无效婚姻情形,而当事人以离婚为由起诉的,如何处理?法院应将查明的婚姻关系无效事实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变更诉由。

         当事人不变更的,受诉法院应依职权变更案由,并分别制作宣告婚姻无效判决书及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应当留意的是: (1)法院查明诉由系无效婚姻的,应依法宣告婚姻无效,不得以当事人申请撤诉或按自动撤诉处理等为由以撤诉方式结案。

         (2)夫妻一方婚前患有精神病,但婚后依赖药物治疗可以维持正常状态的,不能按无效婚姻处理。

         (3)无效婚姻案件的审理不合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且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法官应告知当事人对此判决不得上诉。

         4,哪些案件应属于撤销婚姻关系的诉由范畴?讼争案件存在《婚姻法》第十一条所涉的婚姻可撤销情形,即受胁迫结婚的,属于撤销婚姻关系的诉由范畴。

         应当留意的是: 上述法条所划定的1年期间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主张撤销婚姻关系的撤销权即回于消灭。

         5,哪些案件应属于基于同居关系的诉由范畴?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糊口的,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定性: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治理条例》宣布实施前,讼争当事人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定性。

         (2)1994年2月1日后,讼争当事人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方可以离婚为诉由起诉;如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除应依法处理子女抚育及财产关系等事项外,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6,应留意离婚诉讼需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离婚诉讼涉及身份事项的变更,因此需为当事人本人真实意思。

         除当事人不在境内,着落不明等特殊事由外,一般应由其本人对婚姻关系等事项发表意见。

         在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应通过其法定代办署理人代为意思表示。

         7,离婚案件有哪些限制起诉事由?(1)离婚案件原告如系再次起诉的,应审查其历次起诉情况,包括: 上次起诉时间,受诉法院,审理结果,结案情况(包括结案时间,结案方式,生效时间等);如系六个月内重复起诉的,应审查有无可以受理的法定事由(如泛起新的事实或理由等)。

         (2)男方起诉离婚的,需留意女方是否存在法定的特殊事由,如女方处于孕期,女方于起诉之日前一年内有分娩情况,女方是否于起诉之日前六个月内有中止妊娠情况等。

         需留意: 绝管女方存在限制起诉的法定事由,但男方能举证证实存在特殊情形的(如女方因婚外性行为导致怀孕),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其离婚哀求。

         (3)限制起诉事由留意事项: A,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撤诉或调解和好等方式审结的离婚案件,再次起诉限制期"六个月”应当自判决,调解或撤诉裁定生效之日起算。

         B,对于起诉时尚不满六个月而立案时未留意到,审理中发现已满六个月的情况,从严格执法的角度考虑,以裁定驳归起诉为宜。

         综上,离婚案件庭审前需要留意的事项良多,不论是原告仍是被告或者是法院,都要仔细审查有关的事项,才能保证离婚诉讼程序顺利入行。

         假如你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子女抚养权或者抚养费题目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师365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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